第 69 章_狐狸精陆将军(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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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章

  这样的校核方式对于皇帝本人倒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毕竟连续阅览数人赋文也十分耗费体力。

  然而,姬午晟显然没有打算耗费体力,她打了一个哈欠便吩咐国子祭酒:“嬴爱卿你陪朕一起阅览试卷吧。”

  国子祭酒连忙拱手匆匆趋至姬午晟座下二人围在一起细细校核了一番。

  “嬴爱卿咱们也算是看了一道,朕心中已经有了几个人选你且说说你的意见。”不过一会儿,姬午晟耷拉着脑袋,询问国子祭酒的意见。

  “臣愚钝纵览数尺赋文,只觉其中四位的赋文不相上下但最终的意思还须陛下来定夺。”国子祭酒顺着意思道,双手奉上了四人的试卷。

  姬午晟满意地瞧了瞧这四份赋文,顺驴下坡地道:“嬴爱卿,朕恰好与你的意见不谋而合。”

  于是国子祭酒一一拆解开糊封当着大庭广众之下公布四人的名字。

  “晋国公骠骑大将军之女姜夕,金陵人氏年十九。

  “晋国公骠骑大将军之女姜洛金陵人氏年十四。”

  国子祭酒连拆两封倒是让座下诸人吃了一惊没想到四个人中就有金陵姜家的一对姐妹。

  就连姬午晟亦皮笑肉不笑地赞叹了一句:“姜夫人可真是养了一对好女儿委实让朕羡慕呐。”

  “秦回雪蜀中人氏,年十九。”国子祭酒继续念道,另一边利落地将最后一册糊封拆掉,素手轻轻拂去上头的封泥,“最后一位,正是犬女嬴沈。”

  说罢,早有侍人将四份赋文糊裱起来,贴在屏风上公示,以防止出现四年前那样李代桃僵的事情。

  “还请陛下定夺三甲。”国子祭酒拱手道。

  姬午晟却似是早有预料,幽幽地啜饮了一口茶水,尔后才道:“咱们大周今年可谓是人才济济,写出的锦绣文章叫朕眼花缭乱,朕竟分不出哪个赋文更好些了。”

  国子祭酒却是愣了一下,她素来体察圣意,却不知道陛下这回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四篇文章已经选出了,就算是陛下随意排顺序,底下的士子都断不会有所计较。

  却听姬午晟幽幽地道:“可是入朝做官,可不止需要文章做得好,更要有执事之才,会做实务才行。”

  姬午晟的话一出,底下学子不禁议论纷纷,就连姜洛都不由得侧望了旁边站着的姐姐与秦回雪,只见她们作为夺冠热门,也都手足无措地愣在了那里。

  姜洛微微垂眸

  陛下这话说得虽然没错,但是她们来科考的时候,也没人告诉她们考这个呀!

  就好如训练了几年的士兵,待上了战场才告诉她们是要去绣花儿的。

  “不若你们四个加试一场,便以京畿附近的商税为题,既能为国分忧,还能校验你们治世之能。”姬午晟又徐徐说道,“谁提出的意见更加切实可行,谁便是当科状元。”

  “陛下……这……”国子祭酒面露难色,道,“这四位中还有年龄十分小的,自小生在繁华绮绣之间,恐是连银子都没见过几次。这会不会对她们来说,太过不公……”

  姬午晟却是冷哼了一声,道:“嬴爱卿,先祖设立科举是为了选贤任能,光是会读书,却不能为我大周治理的书呆子又有什么用呢?”

  姜洛听此,只觉得膝盖中了一枪陛下是不是在针对她呀?

  自古以来,科举都是为了选出后备人才。被选上后,须在翰林院修撰一两年,然后调去京外历练几年,才算是完全成就了人材。

  现在陛下想要拔苗助长,让一群初出茅庐的士人去调整赋税,究竟是想做什么呢?

  殿上乌泱泱一众人都想不明白,但是国子祭酒已经替她们触了这个霉头,谁也没胆量再问下去。

  姬午晟见无人异议,便轻轻地翻手叩桌,道:“那便这么决定了。”

  同兴当铺内,掌柜却委实为难。

  “这位公子,我们这里实在没有您要的那枚玉佩。”同兴掌柜连连拱手,“已经过了数年,那枚玉佩也早已过了赎期,还请将军莫要为难。”

  陆修端立在柜旁,头上戴着薄纱帷帽,身上一身华贵的紫衣,只出声求情道:“这枚玉佩实在很重要,烦请多留心些。”

  那掌柜的听此,不由得叹息道:“既然这玉佩这么重要,为何你却把它当了呢?”

  陆修听此,一时哑口无言。

  他从怀中摸索出另一枚玉佩来,只见那玉佩也是羊脂材质,上面细细地浮雕着牡丹花纹,虽然与之前那块略有不同,但见雕工材质,俱是上品。

  “我可用这块来换,或者其他什么都行……”陆修将手中那枚玉佩放在了柜台之上,尔后又道,“掌柜的您开个价钱,我们江南军只要付得起,便不会吝惜财力。”

  那掌柜的听此,便又拱手道:“小的哪儿敢为难军爷您?我们这些商贾都指着江南道的漕运,只是那玉佩在很早之前就卖给了别人,我们这里也变不出来另一个呀?”

  陆修听她如此说,便又问:“可有当时的凭据?”

  那掌柜便从柜台下寻出了一册厚厚的账本,扉页上面还积着一层淡淡的灰。

  “我们卖出去的时候,也没做什么凭据,只有个买主的签字。”掌柜舔了舔手指,将账本翻到了其中一页,示意给陆修看,“小的昨儿已经给她们看过了,实在是看不出来什么花儿来。”

  光凭一个真假难辨的签字来找寻买主,可谓是水中捞月,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但陆修轻轻凑过去,只是略略瞧了一眼,一双狭长勾人的狐狸眼微微眯起,赭红色的唇微微扬起,道:“哟,这不是老熟人么。”

  那页上虽然签了个“王富贵”这种平庸常见的名字,一看就是刻意掩饰的假名,但那字迹陆修却是省得的。

  这字迹娟秀而又稚嫩,正是十四团练写下的。庆王殿下一直都极宠爱十四团练,十来年间,十四团练已经逐渐成了庆王殿下的心腹,也不光是伺候床笫之事。

  为了更好地替庆王殿下办事,十四团练便也学了几分文墨,庆王殿下虽然为他延请名师,但十四团练对书法之道却并不大精通,只不过是学了个皮毛骨架,并未曾苦练过。

  上辈子,因为二人都是成人后才念书学字,两个人倒互相讨教过几句,陆修在军中也时常与之书信往来,怎么能不熟悉他的字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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