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哼唱着不知疲倦的歌 2_拆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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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哼唱着不知疲倦的歌 2

  有湿热的晶莹充满眼眶,我带着哭腔冲他吼着,你不要命了吗?这要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办!

  当时我吓坏了,看着他被蹭破一大块皮的腿,心不由地跟着一起疼。

  若若!若若,你的意思是从此跟定我了,没了我就不行吗?这哪里是撞车,简直撞大运了。你说……他兴奋得眉飞色舞,完全没察觉到我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铁青。

  给我闭上嘴!我恼羞成怒地喝了他一句,头疼自己那句话不经大脑冲口而出。

  他噤声,小心地观察着我。我没理他,将他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扶着他往路边走。

  其实我比他矮了一个头,负担他的重量难免吃力,所有原本小小的一段路却花了原来两倍的时间。

  如果能和若若一直这样走下去,那该多好啊。他轻声感叹着,语气中是满满的向往。

  我还是埋头往前走,却在心中暗暗想着,会这样走下去的,永远。坚定得仿佛不需多考虑一秒钟。

  伍

  挂号,看诊,上药,打石膏。我带着秦莫靳在医院里都走了一遍,竟然是轻微骨折,真不知道他在自己面前是怎么笑出来的。

  回到家,累得往床上一趴,什么都不想干了。

  喂,记得伤口不能碰水。还是不放心,我挣扎地起身拿过手机,拨了过去。

  若若这么关心我。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保证五天后就是没事人。电话那头,他语气悠然。

  我突然有些气不过,好象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一点骨折,多大点事啊?

  翻个白眼,直接挂了电话。把笔记本抱在腿上,点开论坛,最近自己总喜欢把对秦莫靳的感受写成帖子,一点一点发出去。只因为迷茫于这份感情的性质。到底是不是爱情呢?我不敢肯定。

  结果有人跟贴说,如果这都不叫爱情,那这世界上还有什么爱情?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对他的想念会像一条抛物线,但抛物线的最后是和X轴的无限延伸。

  我看完,撇了撇嘴,未免太过抽象,也就没放在心上。

  没想到,很快分别的日子就来了。

  我们吵架了,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秦莫靳像让我把手机背景改成两人的合照,我却不愿意,嫌那样太幼稚,让人看到很丢脸。

  他一脸受伤地问我是否自己就这样拿不出手。

  我那几日正在备考,哪里有时间与他闲扯,不耐道,你自己的价值用不着让我来衡量。能不能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我什么时候说你拿不出手?

  难道若若不能为了我做一次所谓幼稚的事情吗?他竟大声起来。

  我有些惊讶,但却没有多想,径自做下来复习,不愿再多说。让我做那种肉麻的事情,就是做不来。

  好。我明白了。耳边传来他失落的声音,随后是一声清响,他走了。

  看着关上的门,我有些恍然若失,低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想不过一时之气,过了也就罢了。

  然而整整一周,秦莫靳再也出现过。

  刚开始我还气恼于他,告诉自己没了他照样过,还少了人烦自己。可到了第四天,我就开始坐卧不安,可又拉不下脸去找他,自己明明没错,凭什么先低头?可偏偏又为了他,一夜未眠,疯狂地想他。

  再到后来,我自己就发现想念藏得更深了,却淡于痕迹。生活和从前无异,只是多了份牵挂和念想。这才想到网友的话,多么的符合。

  深夜里又想起他,我翻开手机,上面早就换成了两人的合照。人或许就是这个样子,不在身边,才懂得去想念。

  长叹一口气,我轻手轻脚地起身,下了楼。

  夜里凉了,我瑟缩着拢了拢大衣,眼前他的身影却越来越清晰。

  看着他慢慢走近,我以为这只是梦境,靳?

  他的怀抱铺天盖地,我没有选择地被他的气息包围着,若若,我想你了。

  自己又何尝不想他,泪水湿了眼眶,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是幸福得窒息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句想你,让自己从此再也无法放手了。

  于是两个人在风中紧紧相拥了很久,只为了那一句,我想你。

  陆

  --你还是不爱我吗?

  --你以为整整五年,还不足已拐走一个人的心吗?更何况是这样的深情?

  小霞,有时间吗?到‘十年’陪我坐坐吧。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无意中走到了‘十年’的门口,就打了电话给关系不错的学妹。

  我走进去,光线柔和而幽暗,这里其实是一家酒吧,老板娘是个年轻温柔的女子,见自己来了,就给了我一杯橙汁。

  酒吧的名字有个故事,老板娘有个男朋友,几年前去外地打拼,约定十年后回来,便有了这个名字。应着这个名字,这三年里,我经常来,也和老板娘成了朋友。

  小霞很快就赶到,她其实和秦莫靳是发小,早在认识秦莫靳之前,我就认识了小霞,很可爱的女孩子,所以自己总喜欢和她亲近。

  我没说话,只是冲她一笑,然后继续低头安静地喝起橙汁。

  师姐听说了吗?秦莫靳回来了。她说得很小心,却只观察到我的睫毛在听到那三个字的时候轻轻颤抖了一下。

  我知道她还欲接着说什么,先开口道,别提他好吗?无论他是去是留,都与我无关。

  怎么会?!他就是为师姐离开的!她突然变得很激动,我看到她涨红了脸,要不是三年前师姐和路师兄走得那么近,他也不会走了!

  路师兄?哪个路师兄?我有些莫名其妙。

  你竟已经忘了有这么个人啊……小霞低下头,喃喃着,白痴秦莫靳是白走了。然后她抬起头,把一切向我娓娓道来。

  原来,我还在高二的时候,有一次约小霞出门,秦莫靳就已经远远地望见过自己了。从那次的惊鸿一瞥,他就爱上了自己,却不曾鼓起勇气认识我,只是一直默默了解着我的一切,比如我喜欢什么,比如我经常去哪里……直到我高三的时候,他才在小霞的怂恿下守在了我去比赛的路上。

  其实啊,要不是师姐快迟到了,他指不定又临阵脱逃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小霞还在感叹着,他本以为是水到渠成了,但终归少了份自信,看到你和路师兄走得近,便黯然离开了。只是他这次回来,终是忘不了你。

  傻瓜!傻瓜……泪竟不自觉地淌下,我的嘴里还不住骂着他傻瓜,怎么会有他这么傻的人呢?

  小霞还在断断续续地说着他的一些事,我却再也无心听下去,匆匆告别,走出了‘十年’,只想马上见到他。

  夜幕里,有人用手指牢牢地勾住了我的食指,然后带着我疯狂地奔跑。我还没来得及尖叫,却已经下意识地跟着他跑了起来。

  我甚至闭上了眼睛,不由轻笑起来,原来自己爱惨了他,一至于可以用生命来信赖他。

  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每到紧张或者难过的时候,总会屈着食指,然后用拇指和中指狠狠地掐它,甚至会在不自知地情况下掐出红印来。

  秦莫靳却我比还要了解我自己,于是每每当我又要小动作的时候,他就会轻轻用食指勾住我的食指,阻止我虐待自己,然后笑着说,要掐就掐我吧,我皮厚。

  除了他,没有人再会这样牵着自己的手。所以哪怕只是背影,我也可以确定是他。

  他就这样带着我一直跑着,在一个个小巷子里穿梭,当我已不知道跑过了多远时,他才停下来,我刚才看见有人一直跟着你,我不放心……

  这次别又是一次根本不存在的比赛迟到吧?我心情大好,抱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秦莫靳。

  他脸一红,着急地解释,你都知道了?!我当时也是怕你真迟到了,才会……但这次是真的!

  然后呢?我接着问。

  他脸色一肃,凝视着我,若若,这次我回来就是想好了,哪怕你不喜欢我,甚至恨我,我都要把你留在身边!

  终于说出口了呢。我巧笑着伸手,轻轻环上了他,安静地靠在他的胸前。

  若若!他震得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了,都知道的。我柔声说着,傻瓜,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可你却也不问清楚就走了,害得我们白白浪费了三年时光。

  他似乎如释重负地轻笑了声,俯下身将脸埋进我的发间,不怕,以后还有很久很久时间,给我们一起走下去呢……

  两个人契合的身影被昏黄的路灯拉得很长,很远,像是生命里最美丽的剪影,被永远见证和收藏。我仿佛听见了爱情的脚步声,一唱一和婉转悠扬,带着深情。

  哦,我想,我听到了,我们的爱情正在哼唱着那首不知疲倦的小情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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